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2018年)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德县新杭镇青岭村 | ||
法人代表 | 段振洪 | ||
联系人 | 李玉良 | 联系方式 | 13637230757 |
所属行业 | 水泥制造 | 生产周期 | 24小时连续 |
自行监测开展方式 | 自动监测+手工监测。 | ||
产生污染设施情况 | |||
l ⑴:废气污染:熟料冷却、破碎、输送、储存及汽车散装、窑外预分解及五级旋风预热器等 l ⑵:废水污染:高温条件下及高速运转设备需要的间接冷却水及车间卫生间及中控楼、食堂和职工宿舍的盥洗排水; l ⑶:噪声污染:主要有各类风机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和空压机、罗茨风机; | |||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 |||
l ⑴:废气处理设施:窑头、窑尾均使用电收尘装置,其中窑尾安装了脱硝设备,其他颗粒物产生节点均使用袋收尘装置,目前所有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到位,运行稳定。 l ⑵: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备。目前所有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到位,运行稳定。 l ⑶:噪声处理:设隔声间、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目前所有措施安装到位,运行稳定。 | |||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 |||
l ⑴:废气污染:废气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外排; l ⑵:废水污染: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厂外水沟; l ⑶:噪声污染:噪音经设隔声间、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处理后外排; |
二、监测点位及项目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污口编号 | (环保部门安装的标识牌编号) |
窑头 | 颗粒物 | G1378 | 34182231SSSN02 |
窑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 | G1379 | 34182231SSSN01 |
厂界 | 厂界噪声 | / | / |
点位示意图(见下页) |
一)、公司厂区平面示意图
二)、公司生产流程污染源分布示意图
三)、公司生产厂界及敏感点噪声、环境空气质量、无组织排放和废水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三、监测项目及频次
项目名称 | 排放限值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分析仪器 | 监测频次 |
氟化物 | 5mg/m3 | 离子选择电极法 | HJ/T67-2001 | PXSJ-216型 离子计 | 1次/季 |
氨 | 10 mg/m3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533-2009 | 722型分光光度计 | 1次/季 |
汞及其化合物 | 0.05 mg/m3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PF32型原子荧光光度计 | 1次/季 |
厂界噪声 | 昼65dB(A) 夜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HS6288E多功能噪声分析仪 HS6020声校准器 | 1次/季 |
二氧化硫 | 200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2013 | PG-01 | 连续监测 |
氮氧化物 | 400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2013 | PG-01 | 连续监测 |
颗粒物 | 30mg/m3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2013 | PG-01 | 连续监测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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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监测项目: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确定监测项目。
2. 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的,24 小时连续监测。手工监测的,一季度一次;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24 小时连续监测,厂界噪声、氟化物每季度监测1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3. 监测方法:厂界噪声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氟化物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8-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7-199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按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执行。
四、质量控制措施
(一)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根据监测对象、污染物性质和具体条件。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监测信息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二)采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保证监测信息能准确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况、波动范围及变化规律。
⑴: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57-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⑵:废气污染物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
⑶: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三)动态数据、数据传输应保证所有信息的一致性和复现性。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等。
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